e-nono
發表於 2011-2-17 17:16:48
qq556000
發表於 2011-2-17 17:52:53
本帖最後由 qq556000 於 2011-2-17 02:49 編輯
回復 43# e-nono
金光黨沒錢買帳號,"面交"假借抽煙繞跑....還有錢出國@@?
據說現在還在澳門耶^_^, (店名:澳門網咖?)
噗...........笑死我拉!!!!!!!!!!!!!! 哈哈哈哈哈哈哈
30多歲的人....連2-3萬都拿不出來,吸毒吸到瘋掉了?
想必他一定會躲,我看第四次開庭要見到他的容顏,也感覺渺茫....
龍哥
發表於 2011-2-17 19:29:52
凱隡跟志明是現實朋友,
請問一下 志明為啥要騙帳號
帳號她們要互給那是她們家的事
妳們不知情的人 請不要亂栽贓
ken899210
發表於 2011-2-17 21:23:39
回復 45# 龍哥
你才不知情吧.....你哪根蔥?
qq556000
發表於 2011-2-17 22:35:57
回復 45# 龍哥
龍哥不愧是龍哥,真是語出驚人......
O蜜舔兒O
發表於 2011-2-17 23:31:15
志明 原來你有傳票 但是不敢開庭唷 打嘴巴 不是沒收到傳票!?
現在 又跟書記官請假 怎麼了 原來你第一次 開庭舅不敢去喔 當初 貼傳票 沒人相信 還怕到 叫GM 刪除PO文唷
哪招 打嘴巴 打好大力喔 鍾志明 你跑路了唷 記得唷 帶這黃淑華 別讓他出來賺 別人得病 不好吧!
10620
發表於 2011-2-18 02:55:00
他連最基本的傳單都不知道了講的有手有腳
我問他傳單號碼多少啊他都回不出來了
家中剛好有一張土地糾紛的傳單
顆顆~~~~~~~~~笑到肚子好痛
10620
發表於 2011-2-18 03:04:06
改什麼ID?3服度時間論談10620
love52750
發表於 2011-2-18 04:02:22
跟你說說那麼多幹麻? 把傳票貼給你看 你要砍帳號嗎?
是要砍度時間?還是真愛無距離?就叫你們自己去問凱撒本人ㄚ
看他有沒有收到傳票。。。你沒看到都有人自稱凱撒的人出現
說他跟書記官請假了嗎? 話說我們的傳票是說他已經三次未到 通緝了
你還在腦殘幾點。。私服能不能告 用什麼方式告 都有專人在處理
跟你們說那麼多 會明白?
love52750
發表於 2011-2-18 07:46:20
你覺得在編又在編ㄚ腦殘一大堆先去爬一下你們家凱撒的文
看他有沒有收到傳票白吃貼了你要砍帳號?先報上妳id
love52750
發表於 2011-2-18 09:15:07
需要跟你說說那麼多? 你管我們怎樣報案就是有辦法
志明現在都承認他有收到傳單都跟書記官請假你怎不會自己去問他?
他不是你們自己人?會慌了? 會怕了?
陳真
發表於 2011-2-18 09:22:53
回復 1# qq556000
幹 原來志銘 長的那麼砲
ww0980040407
發表於 2011-2-18 10:40:06
好嘴砲ㄉ部分一堆人
love52750
發表於 2011-2-18 11:40:30
不慌不怕那麼緊張幹什麼?
還是志明被抓進去沒辦法請你吸毒?
你出來阿我就幫你口交....
我還怕你不敢出來連褲子都不敢脫勒
O蜜舔兒O
發表於 2011-2-18 11:55:57
別再 來 幫志明 讚聲了 你們不是本人 你們再緊張啥 怕玩帳號 也出事情唷不會啦
志明 會出事情而已帝一次開庭 沒收到傳票 怎麼開庭
現在勒 跟書記官 請假 是打巴掌 打巴掌嗎 永遠的失敗者..... 幹 你怎麼玩 野玩不過我 咖小志明
~無頭鬼~
發表於 2011-2-18 12:37:01
本帖最後由 ~無頭鬼~ 於 2011-2-17 20:42 編輯
到底是誰一直找我啦~我回國嚕~去澳門珠海玩了一個禮拜真爽~誰一直說我被通緝???我被通緝我還可以過海關喔?如果被通緝檢查護照的時候我就被抓了我還可以在這裡說話嗎~~我好像是要開庭啦~前幾天有收到一張傳票~~但是你穩贏的嗎?你要笑死我嗎~就算你真的告我成功最多就是判刑老子就是敢去關~怎樣你不爽阿~讓我去關也好養身體~民事賠錢?你慢慢等~假如你告我罪名成立你在看看我會不會賠你錢~精子你要不要?~喔NO精子最近都獻給大陸澳門女人了~~賠你錢....你哈死吧~要開庭要快點不然我很快又要出國玩了~還有你告我~我三次沒出庭民事案件變成刑事案件?你懂不懂阿...詐欺本來就是刑事案件OK不懂不要給我裝懂~你要保佑一定能告我成功不然會很好笑~~累了休息去
qq556000
發表於 2011-2-18 13:01:41
本帖最後由 qq556000 於 2011-2-17 21:07 編輯
回復 63# ~無頭鬼~
只能說你一定不是本人,詐欺罪要看內容而定,有刑事也有民事.....(不懂就滾邊吃屎)
你繼續唱歌吧,反正是志明死,又不是你死,
志明:你死的好慘,你朋友都在幫你拍拍手.......
會輸不是沒有原因,別人團結,你們只會落井下石........(這種人真的值得相挺嗎??)
反正不急,真的!! 第三次都等了.....第四次開庭是強制性.....
打嘴砲也沒啥屌用...... ^^ 第四次我本人也會到,就看我拍拍志明的顏面我在PO上來吧!!
歡迎過來壓我!! 看你們有沒有那個能力摟^^
------------題外話---------------
= =" 一堆冒名"志明"的人都承認有收到傳票.....
上面一堆低能兒留的言!真的是在自打嘴巴?
為什麼流氓的都可以那麼低能!? 真的很替挺"志明"的人感到可悲....
30多歲的人 2-3萬的帳號也要騙!!! 假如有能力去做詐騙,幹麻要做這種小學生等級的事情= =?
只能說,那些留言的一定是前冰盟遺孤...想讓志明死的快一點!! 真是可悲!!
barlogx
發表於 2011-2-18 13:06:43
詐欺告民事= = 你穩輸 ...
qq556000
發表於 2011-2-18 13:19:56
回復 65# barlogx
我真的很搞不懂,要回覆請先去做功課.....
民事在於賠償,刑事在於服刑
假如民事案件官司打成功而不賠償,
就會轉為刑事再由法官暫定的方式要求,求償給被害人,
反正冒用"志明"的人也說了,不見得他會打輸官司!!
我們也沒差,畢竟第四次是強制性的開庭! 人只會被抓到現場^^
拭目以待摟!! 讓我拍拍"志明" 到底是什麼鳥樣!!30多歲的人連2-3萬都沒有!!
我先說我沒砲你的意思,也希望你們挺的"志明"真的讓你們那麼值得。
qq556000
發表於 2011-2-18 13:29:10
本帖最後由 qq556000 於 2011-2-17 21:35 編輯
回復 67# 暴走騎士
嗯...想必你不是這服的玩家....
我説給看的懂得人就好了.....
我回覆=尊重每個回覆意見的人.....
但是不代表我就要一一對每個人解釋!
但是回覆前,還是先搞清楚事情原由再來回覆吧!!
至少先把所有文章跟別人回覆的都看完!!
證據: 冒名的人都說到他收到傳票,還跟書記官請假!?(開庭3次未到的狀態)<--台灣法律他家寫的!!
你還想要什麼證據!?